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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市第十六批)
2024-06-20

  截至12月17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福建省移交的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厦门市2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厦门市第十六批)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保障房居住区一、二期旁,正新轮胎海燕公司,排放刺鼻轮胎烧焦异味,硫化车间产生硫化气体,影响附近居民。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距离新阳保障房居住区一、二期最近距离805米。该公司混炼车间已配套建设2套RTO设施和15套碱喷淋设施处理投卸料、晾干废气,硫化车间已配套建设9套碱喷淋设施处理硫化废气,押延车间已配套建设2套碱喷淋设施处理押延废气,橡胶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进出门设自动卷帘门,成品仓库废气经高分子吸附处理后内循环不外排,并有7套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当出现逆温等不利气象,产生污染物不易扩散,在正常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2.11月30日至12月5日海沧生态环境局多次组织现场检查,该公司11条硫化生产线条押延生产线正在生产,所有生产车间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生产车间进出门卷帘门处于关闭状态,橡胶原材料、成品仓库和危险废物仓库均处于密闭状态,但混炼车间外和RTO设施周边可闻轻微橡胶异味。调阅2023年8月以来该公司各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未发现超标情况。2023年海沧生态环境局多次开展监督性监测,结果均未超标。12月1日下午2:30至12月2日凌晨3:30对正在生产的车间5个有组织排气筒废气和4个厂界点位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未超标。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群众沟通工作,得到群众理解和认可。

  1.海沧区督促厦门正新海燕轮胎有限公司完善混炼车间的密闭措施;做好RTO设施日常维护检修。

  2.海沧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持续督促企业加强环保管理,落实环保制度,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最大限度防止废气“跑冒逸散”。

  3.海沧区加强群众沟通工作,回应群众,讲明政策,依法依规办事,取得群众理解和认可。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龙瓷砖建材(占地10万平方米),厂房出租给机械制造、轻工产品加工、报废汽车拆解、“两高”产品加工、高污染水泥制品项目等,部分项目未批先建,成为厦门市“两高”污染企业聚集地,由于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措施不到位,粉尘、噪声、臭气扰民问题突出。园区内企业落后产能长期违法生产,危险废物违规处置,重金属超标排放。

  1.东龙(厦门)陶磁有限公司厂区原厂房均对外租赁,共34家企业入驻。其中,非工业公司23家,工业企业11家。涉及营业范围包括:租赁、物流、仓储、批发、球馆、建材销售和转运、水产品配送、机动车检测、金属件加工、珍珠棉后道加工、家具定制、贴皮篮球生产以及水性涂料生产,涉及机械制造以及轻工产品加工项目,不涉及报废汽车拆解、水泥制品,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企业,不存在“两高”污染企业、不存在落后产能企业。核查未发现厂区企业废水、废气非法排放、危险废物违规处置、重金属超标排放问题。

  2.非工业企业23家,均无需办理环评及排污许可手续。包括:15家从事普通货物仓储和转运的物流公司、1家厂房租赁与管理公司、1家羽毛球馆经营、5家仓储批发企业、1家机动车检测企业。

  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11家工业公司中,6家无需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已取得排污许可登记,无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噪声、一般固废和粉尘、焊接烟、有机废气等废气,其余5家分别为厦门市吉弘润运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市固力克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钇胜鑫工贸有限公司、厦门马事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厦门逸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均取得环评批复且生产状况与环评相符,已配套污染防治措施。

  4.现场核查发现厦门市吉弘润运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贴合车间2个门未关闭;厦门市固力克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试生产中,暂未验收,危废间危险废物标识内容填写不完整;厦门钇胜鑫工贸有限公司已投产,验收报告未公开,危险废物标签标识张贴不规范。

  1.12月10日,集美生态环境局分别对厦门市吉弘润运动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产生有机废气的生产车间未密闭、厦门钇胜鑫工贸有限公司金属五金挂具项目未公开验收材料的行为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对厦门市固力克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和厦门钇胜鑫工贸有限公司危废间危险废物标识内容填写不完整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12月20日前完成整改。督促厦门市固力克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2.针对东龙陶磁厂区内金属件加工制造和家具定制公司制作噪声问题,督促企业调整作业时间,午间、夜间敏感时段停止作业,对机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针对建材销售公司制作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问题,督促企业采用清扫、喷淋、雾喷等减尘降尘手段。12月30日前,集美生态环境局根据园区内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安排监测废气、噪声、粉尘,并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厦门市集美区兑山村骨灰室西北侧的龙眼树山地被开挖平整作为砂土转运站,每天车辆运输、装载机铲土头时扬尘严重,机械轰鸣声巨大,破坏天马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为集美区侨英街道兑山社区第三小组集体土地,1993年承包给村民李某东和李某强,2020年此地块经多次转租,最后由严某承租作为砂土转运站、渣土堆放场,经营至今。

  2.经集美区农业农村局核实,该地块大部分为林地(荒地),严某未取得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涉嫌非法使用林地。

  3.检查发现,该地块堆放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物料,未采取封闭、覆盖等有效粉尘污染防治措施,车辆进出、运输铲土时扬尘、噪声较大。

  4.集美区市政园林局、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未发现天马山森林公园生态环境被破坏问题。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清理现场建筑废土等地上物,做好防尘覆盖措施,恢复已破坏绿地。

  1.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对非法使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现场调查、取证,责令严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委托福建拓普公司进行司法鉴定,待结果出具后再依法处理。

  2.集美区城市管理局已责令严某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目前地块上堆放的建筑土方、建筑垃圾等全部清理完毕,地上覆盖绿网。砂土转运站已被取缔。

  3.集美区侨英街道将在该地块主要路口设置围挡,加装监控,并对该地块进行复绿处理。

  厦门市翔安区火炬园翔虹路20号,厦门欣联绘喷绘有限公司,在南侧空地私自建设厂房,楼顶违规搭建厂房(五楼),夜间生产,污染周边环境。

  1.举报件反映的欣联绘公司主要污染物有印刷废气、危险废物。废气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危险废物为废容器、抹布、废活性炭、废清洗剂,设有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所在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翔安水质净化厂处理。

  2.12月8日上午、下午及夜间,翔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该公司均在生产,车间和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均处于密闭状态,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12月8日夜间,翔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排放废气开展监测,结果未超标。

  3.该公司厂房南侧有一栋三层钢架结构,占地面积约212.5㎡,尚未建成投用。厂房楼顶已加建一层铁皮砖混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818.45㎡,作为办公区域及展示厅使用。两处建设行为未经规划许可,存在未批先建问题。

  依法处置违法建设,严格督促厦门欣联绘喷绘有限公司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污染物达标排放。

  1.翔安区城市管理局已于12月12日对该公司违法建设立案调查,下一步按程序依法依规处置。

  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46号之一、之二临街店面盈发茶叶店,二楼从事餐饮酒店,超范围经营,之二、之三店面的通道作为餐饮厨房,油烟扰民。

  举报件反映的位置为厦门盛盈发茶业有限公司办公经营场所,一层为茶叶销售,二层有包厢三间,二层北侧通道设置墙体及门,将通道封闭改作厨房,面积17.5㎡,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向外直排造成油烟扰民。公司现场负责人称,厨房主要用于煮员工餐及招待客人所用,二层不对外开放经营,未发现超范围经营。

  1.湖里区城管局湖里中队约谈该公司经营者,责令其整改二层公共通道增设厨房问题。

  2.12月8日下午,经营者已将二楼厨房内的设施设备清空,增设的墙体和门已全部拆除。

  厦门市思明区莲坂新村边的排洪沟,污水横流,水沟内及附近河湖黑臭现象严重。

  1.举报件反映的水沟为思明区嘉莲街道湖明路18号排洪沟,长约560米。现场检查发现排洪沟水面无异常,排洪沟有生态补水汇入,水面日常保洁正常开展,排洪沟及周边河湖并未发现污水横流及黑臭现象。

  2.12月7日,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对排洪沟水体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正常,其中氨氮、溶解氧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根据厦门市生态环境局1-11月监测结果显示,该排洪沟水质监测指标均显著优于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标准。

  3.嘉莲街道走访莲坂新村小区居民及湖明路18号排洪沟沿线商户,均表示近期未见排洪沟及附近河湖存在污水横流及黑臭的现象。

  厦门市同安区新民街道厦门通志达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10000多平方,堆放大量钢管,未经审批违规搭建多架行吊,装卸作业时厂界西侧、北侧噪声分别为61、64分贝,超过工业噪声排放标准60分贝。

  1.举报件反映的同安区新民街道厦门通志达商贸有限公司,实际位于翔安区马巷街道后许社区,该地块上注册有两家公司,分别为厦门四海众成钢铁有限公司、厦门通志达商贸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吴某秋,厦门通志达商贸有限公司与厦门四海众成钢铁有限公司共同使用堆场,经营范围一致,对外以厦门四海众成钢铁有限公司作为主体。

  2.该地块已办理农转用但未实际征收(批准文号:闽政地〔2009〕401号),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耕地。

  3.现场共安装2台门式起重机(行吊),均已申报检验且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举报人反映的噪声主要在装卸货过程时产生,翔安生态环境局曾于2022年11月、2023年9月对其噪声超标行为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处罚款。10月11日,翔安生态环境局对四海公司作业噪声进行复测,结果未超标。

  1.翔安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调整作业时间,避开休息时间;加强门式起重机电机及滚轮润滑,降低运行噪声;错开两台门式起重机作业时间,避免噪声重叠放大。

  1.举报件反映的“饲料厂”为厦门通威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淡水鱼饲料、蛙饲料,西北侧距灌口中学约800米,小区、学校西侧为交通干道。

  2.12月8日,集美生态环境局检查时,该公司主车间北侧面对灌口中学的墙体五楼以下窗户均已封闭。原料车间、成品车间均密闭,厂区内未闻到明显饲料异味。巡查周边区域也未闻到饲料异味。但该公司饲料鱼腥味重、嗅阈值低、附着力强、不易扩散,当季节变换、气压变化、扩散条件变差时,在正常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3.2023年集美生态环境局组织对通威饲料开展2次噪声、1次废气监测,结果均未超标。12月8日集美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有组织及无组织臭气浓度采样监测和噪声监测,预计12月25日前出具监测报告。

  1.集美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厦门通威饲料有限公司日常执法监管,督促落实环保责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减轻异味影响。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御上山,村庄周边矿坑及空地自2018年起不断填埋建筑垃圾、土头,2019年基本全部填埋完成,未做任何水土保持措施,导致雨天泥水横流,临近的排水沟屡清不通,每逢大雨就淹水严重。矿坑平整后部分土地又借重点项目名义审批工程临时用地及垃圾转运点,从事建筑垃圾、土头加工(破碎、筛选、填埋),未做任何防尘措施,部分甚至高出原有地面5米以上。其余土地上大量违建,作为脚手架堆场、汽车车厢喷漆、饭店等使用,黄土,尘土飞扬,雨天泥水横流。土头垃圾运输车辆日夜不停,噪声严重,损毁村内道路。

  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塘边村御上山里村庄南侧,面积约180亩,原属TA14、TA18号废弃矿坑,2018年起采用回填建筑土方的方式,2019年完成对矿坑的生态修复。目前该地块属于坑塘水面及工矿用地。

  2.现场检查发现矿坑回填地块大部分黄土,面积约150亩,未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地面上的部分泥沙,雨天时会冲刷到附近排水沟,因未及时清淤,造成排水沟淤积,大雨时排水沟会发生堵塞现象。2020年、2022年洪塘镇政府共组织清淤2次,清淤后流水畅通。12月3日洪塘镇政府再次组织清淤,目前已无堵塞现象。

  3.该地块目前由厦门市利众祥建筑废土资源再生处置有限公司租用,主要用于土头破碎消纳场、堆放盘扣。生产时产生噪声粉尘污染,有采取洒水喷雾和绿网覆盖措施,但目前使用期限已经过期,属于无证经营,属于“散乱污”企业。公司从12月1日起停止生产,现场检查时处于停业状态,设备正在拆除,堆土、堆石地块大约高出地面1-3米,现场已全部用绿网覆盖且绿网覆盖完整。

  4.该地块上另有3家饭店和厦欧车厢厂,均属于违章简易搭盖。周边有一家厦门金源亿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该地块属于工矿用地,现场主要用于堆放盘扣,不存在违建,属于环评豁免项目。

  5.地块周边存在部分的黄土,往来的土方车、工程车有撒漏现象,道路没有及时清扫,经过村庄时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和噪声,下雨天路面上会产生一些泥水,但现场核实时未发现村庄道路损毁现象。

  立行立改,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地块水土保持,减少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排洪沟清淤通畅,拆除违章搭盖,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1.洪塘镇政府采取绿化措施,加强疏通清理,保障排水沟流水畅通;约谈并取缔利众祥建筑废土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2.同安区城市管理局对违章搭盖的饭店、车厢厂发放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并限期拆除。

  厦门市同安区美林街道四口圳社区同安建材园89号旁,厦门鑫百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审批私设垃圾点,导致该处每天垃圾成堆,臭味扰民。

  1.同安工业集中区建材园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居民随意投放,在89号西侧空地形成一个自然投放点,2008年原物业在此地设置一个露天垃圾池。2022年厦门鑫百佳物业公司进驻后,对原来的垃圾池进行提升,重新建设了较为规范的垃圾分类屋。根据厦垃圾分类办〔2021〕11号规定,垃圾投放点位设置由物业公司选址后,向群众公示后实施,无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2.11月30日检查发现部分居民随意抛投垃圾,部分垃圾未能规范入桶在垃圾屋外堆积,加上垃圾桶及地板清洗不彻底且部分设施破损,导致垃圾点产生臭味。该垃圾点自12月5日起完成改造提升后,干净整洁,不存在垃圾成堆、臭味扰民的情况。

  厦门鑫百佳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垃圾,及时清洗,减少臭味的产生。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42号之四,鹭广一号海鲜餐厅,上午9点到下午1点、下午4点到打烊,油烟刺鼻。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市思明区鹭广壹号餐饮店位于厦禾路842-4-102号,该店为独栋二层非住宅建筑物,设有专用烟道,有油烟净化设备间,已配套安装一条专用烟道和一套油烟净化设备。

  2.11月28日至12月11日该店营业期间,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查看,均未发现明显油烟污染现象;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先后3次对该店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第3次同步监测臭气浓度,结果显示该店油烟、臭气排放均未超标。

  3.此前,该店烟道排放口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已于12月8日上午完成排烟口整改工作,即延长烟道将排烟口移至二层屋顶西侧,整改后排烟口位于屋顶西侧广告牌后方。

  2.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督促该店常态化落实油烟净化设施维护清洗,加强邻里沟通,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降低经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集美厂,该公司与居民区最近距离约25米,共配套建设16套废气处理设施,其中2套为低温等离子体法+UV光催化法、5套为液体吸收法+UV光催化法、9套为液体吸收法。检查时,该公司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均处于运行状态,厂区车间外无明显异味。

  2.该公司废气主要来自混炼车间和硫化车间产生的颗粒物、臭气、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其橡胶原料、轮胎成品也会散发出异味,加上橡胶气味阈值较低,大部分人对橡胶味较敏感。当风向变换、夜间和雨天气压低、扩散条件差的时候,在正常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也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2023年集美生态环境局两次对正新集美厂开展废气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3.10月24日,集美生态环境局发现该公司压延车间生产时车间门窗未关闭,已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4.12月5日至9日,集美生态环境局再次对该公司开展昼夜间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结果未超标。

  1.集美生态环境局督促正新集美厂加强环保管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做好废气的收集处理。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2.集美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监管,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依法查处。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兴亿隆汽修,喷漆时未开启配套环保设施,臭气明显,污水直流厂外。

  1.举报件反映的兴亿隆汽修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维修及保养。12月8日,翔安生态环境局牵头检查时,该公司喷漆车间正在生产,喷漆房密闭,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2.核查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每天喷漆生产时均有记录处理设施开关时间。调阅该公司废气自行检测记录,结果未超标。12月8日,翔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喷漆房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臭气开展监测,结果未超标。

  3.该公司主要废水为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抽污车外运处置,清洗废水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散排到厂外西北方向村庄土坡。12月14日,翔安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洗车废水散排点处的土壤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待出。

  厦门兴亿隆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污染物达标排放。

  1.12月9日,翔安生态环境局约谈兴亿隆汽修公司负责人。12月14日,翔安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公司洗车废水直排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

  2.12月8日,该公司对清洗废水散排口进行封堵。12月11日,翔安生态环境局复查时,该公司正在建设隔油沉砂池,预计12月20日前将洗车废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要求采用全封闭声屏障以达到降噪效果。

  1.举报件反映的为翔安大桥(厦门第二东通道)翔安南路高架桥路段,悠然居小区属于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小区第一排建筑距离翔安大桥翔安南路高架桥南侧边缘最近约50米,噪声源主要为重、中型货车的胎噪、发动机噪声及车辆通过伸缩缝发出的噪声。

  2.该路段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已将悠然居小区纳入声环境评价范围并预测评价,提出项目在翔安互通与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主线及匝道采用路边声屏障(隔声墙)降噪方式的建议。该项目通车之前已按环境影响报告及设计图纸设置了声屏障。

  3.桥梁设计单位及专家组均认为从桥梁结构、运营安全,公共安全和工程实施的可行性分析,该路段桥梁设置全封闭声屏障将形成较大安全隐患,不宜安装全封闭声屏障。

  2.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督促路桥集团加快推进加高和延长声屏障降噪工程,预计2023年底完成。

  3.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跟踪整改成效,声屏障施工完成后开展噪声检测,若噪声仍超标准限值,进一步推进研究治理伸缩缝噪声。

  厦门市思明区白鹤山路3号,四时五味配餐中心,在居民楼设置中央厨房,油烟扰民;在7楼楼顶安装抽油烟机,噪声扰民。

  1.举报件反映的实为德善堂餐饮配餐中心厨房,位于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白鹤山路3号(允许设置餐饮业经营项目)1层,2至3层为2023年度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开元街道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该厨房主要业务是餐食配送,配送的对象为社区老年人群,已配备油烟净化设施并设置油烟管道,从1楼延伸至7楼顶部排放,排烟口位置超出建筑物屋顶1.5米以上。该处建筑西侧与思明区开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邻,该处排烟口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水平距离约14米。该处排烟口设置符合《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规定。该处7楼楼顶未发现举报件反映的抽油烟机,但有安装一台抽风机,系排烟管道的配套抽风设施。

  2.12月1日、2日,思明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处7楼楼顶的排烟口噪声、油烟进行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责令德善堂厨房经营者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保养,要求其经营过程中必须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对经营者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文明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厦门市思明区阳台山路3号,太子山庄小区A梯居民楼二楼养老照料中心,对外提供餐饮服务,油烟扰民。

  1.举报件反映的为开元街道阳台山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该中心厨房设于太子山庄小区内侧,有对外提供餐饮服务,设有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器过滤后,通过自设烟道延伸至二层与三层交界平台处排放。

  2.该照料中心位于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及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存在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禁止在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及商住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之规定。

  1.12月8日,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责令该照料中心商家立即取消餐饮油烟项目,同时召集阳台山社区与照料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座谈,督促配合整改。

  2.12月11日、12日,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查看,该照料中心已取消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现场均为蒸、煮等菜品,未发现产生油烟现象。

  厦门市同安区朝晖路699号大同街道办事处大门对面的两块田地,长期露天焚烧垃圾(多为杂草掺杂垃圾),影响周边环境及群众。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市同安区朝晖路699号大同街道办事处大门对面的两块田地,属同安区大同街道东山社区双圳头里3、4组农用地。

  2.现场未发现该区域露天焚烧垃圾、杂草现象,也未发现垃圾焚烧遗留的痕迹。

  同安区加强巡查监管,如发现露天焚烧垃圾,及时制止违规行为,扑灭火堆并依法查处。

  厦门市集美区集源路14号,厦门市政水务集美营业厅,铁井盖产生“哒、哒、哒”噪声,影响附近居民,且铁井盖产生的污水污染备用饮用水。

  1.举报件反映的集美区集源路14号为厦门市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集美营业厅,经现场逐一排查周边所有的给水阀门井,共排查给水阀门井8处,其中6处井盖正常闭合严密,2处井盖存在异响。

  2.集美区市政园林局将每个阀门井开启检查,未发现井内有积水现象,井内厦门市市政水务集团公司的供水管道为压力管道,污水无法进入给水管道中。

  12月8日,集美区市政园林局立即对两处井盖更换新胶垫,现已完成整改,无异响。

  厦门市思明区开元街道办小文灶社排污沟改造工程(中铁17局建设)停工近1年,泥沙堵塞导致污水无法流动,影响附近居民。

  1.举报件反映的小文灶社位于厦禾路以北、厦禾裕景以东,均为居民自建房,排水管道位于居民楼内部通道。

  2.12月8日,思明区市政园林局牵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小文灶社道路及周边未存在污水横流的情况,污水管道排水顺畅无淤堵,仅个别污水井内有轻微的淤泥沉积情况。

  3.根据前期溯源排查成果显示,小文灶社排水管网确有错混接问题。小文灶社内部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及正本清源改造工程于2022年4月进场施工,目前已基本完工,排水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其中小文灶社污水接入厦禾路污水干管的接驳管道,因地质复杂等原因无法实施顶管施工,故暂无法实施。

  1.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对2处少量淤积的污水井开展清淤,设置沉沙井并保持管道畅通。

  2.思明区市政园林局已调整接驳方案,新方案正在报批中,力争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小文灶社排水管网与周边污水干管的接驳改造。

  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62号,楼上一直流下刺鼻污水,滴水声影响附近居民;该处走廊堆放杂物,散发异味,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1.举报件反映的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62号共7层14户,楼梯是房屋的连接通道,无走廊,小区现有自治小组,系无物业自管小区。

  2.该楼楼体未发现外接水管,未发现楼上一直流下刺鼻污水及滴水声影响附近居民的情况,建筑墙体无污水痕迹。经走访了解,现场居民表示未发现刺鼻污水及滴水声情况,现场检查发现,该楼有2户居民阳台有摆放盆栽,浇花时偶尔有水溢出沿窗台滴落。

  1.思明区嘉莲街道牵头入户走访该楼养花居民,劝导其文明种花、浇花,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莲兴社区于12月8日张贴整改通知,同时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等平台推送整改通知,要求住户当日移走堆放在楼道内的私人物品。目前已清理完毕。

  1、厦门市海沧区金光明家居有限公司,批建不符,喷漆废气经常偷排,喷漆房无相关设施;2、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采样报告编号A46显示锅炉废气、工业废气超标,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样报告编号A35显示厂界废气超标,但均未进行处罚。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恩耐照明有限公司,一家未批先建,一家废气直排窗外,仅对恩耐照明进行处罚。

  1.厦门市金光明工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情况与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喷漆废气、粉尘已配套建有污染防治设施。检查未发现企业有偷排废气及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情形。12月11日,海沧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有组织废气及厂区周边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

  2.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编号A46检测报告和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编号A35检测报告均显示监测点位污染物超标。经海沧生态环境局组织对两份检测报告进行比对,编号A46检测报告第7页2号厂房无组织监测点WFC#采样时间依次为:18:52、17:07、17:22、17:37,存在错误;第16页表4林格曼黑度测定使用的设备为林格曼测黑望远镜,不符合规范要求。编号A35检测报告中WA#和WD#点位非甲烷总烃采样时长和间隔时间不符合监测规定。两份《检测报告》均因数据有效性不足,无法认定企业超标排污,故海沧生态环境局未依据上述检测报告对企业立案查处。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生产建设项目依法获得环评审批,生产建设情况与环评审批验收情况一致。检查未发现存在废气直排窗外的情况。2020年以来,海沧生态环境局多次执法检查,均未发现关于“未批先建,废气直排窗外”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第三方检测单位规范开展采样监测。

  1.海沧生态环境局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截至当日,移交厦门市的前16批信访举报件238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208件(含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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