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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29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轮胎主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等价格都出现不同幅度的增长。同时,受国内能耗双控、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等因素影响,轮胎行业公司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持续走高,成本压力短期难以消化,导致多数轮胎企业利润下滑。

  新冠疫情前,全球海运市场已持续低迷了多年,海运市场高度集中,价格趋于稳定。新冠疫情扩散以来,全球海运市场逐渐出现供给失衡,价格持续走高,对出口企业普遍造成不利影响。2021年,轮胎出口先后历经集装箱紧缺、洛杉矶港口拥堵、苏伊士运河堵船、中国部分港口疫情等国内外海运坏因,海运费出现大面积上涨。同时,集装箱受海运船期延长等因素影响,无法按时到港返港,导致部分月份各公司面临“一箱难求”的局面,对企业出口造成较大影响。

  2020年6月,美国对东南亚部分国家和地区轮胎企业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开展双反调查。2021年5月,美国商务部公布针对东南亚相关国家和地区涉案产品的双反税率终裁结果,其中反倾销税率:韩国14.72%-27.05%,泰国14.62%-21.09%,中国台湾地区20.04%-101.84%,越南0%-22.27%(其中赛轮越南反倾销税率为0);越南反补贴税率为6.23%-7.89%(其中赛轮越南为6.23%)。2021年6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对进口自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对上述涉案产品颁布了反倾销征税令和反补贴征税令。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终止对进口自越南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反倾销调查,不对越南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美国对东南亚地区双反税率的终裁,预计会影响这些地区相关轮胎企业的盈利能力,特别是被征收较高税率的轮胎企业。

  2021年以来,面对原材料价格、海运费价格持续上涨等压力,轮胎行业各公司频发价格调整公告,价格多次上涨。尽管轮胎价格不断调整,但根据行业协会统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轮胎行业整体利润仍同比下降,这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加剧了国产轮胎企业的洗牌速度。2021年,有多家中小轮胎企业破产,而部分国内轮胎头部企业则选择继续扩大产能,并积极调整轮胎产品结构,积极向高质量、低能耗的绿色方向发展。

  公司主要是做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9年开始从事轮胎循环利用有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4年开始从事轮胎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体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

  公司的轮胎产品大致上可以分为半钢子午线轮胎、全钢子午线轮胎和非公路轮胎,大范围的应用于轿车、轻型载重汽车、大型客车、货车、工程机械、特种车辆等领域;循环利用产品最重要的包含翻新轮胎、胎面胶、胶粉、钢丝等,分别应用于轮胎替换、旧轮胎翻新、再生胶制造、钢材生产等领域;轮胎贸易业务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采购其他公司的轮胎产品并对外销售。

  目前,公司在青岛、东营、沈阳、潍坊、越南、柬埔寨等地建有现代化轮胎生产基地。在中国青岛、加拿大多伦多、德国法兰克福、越南胡志明建有研发中心,在各地工厂也建立了属地化的研究部,搭建起了全球研发技术与试验体系。在北美、德国、越南等地设有服务于当地及周边区域的销售网络与物流中心,产品销往欧、美、亚、非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1.7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4.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7.30亿元,较期初增长26.8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9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要求,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公司除自产自销轮胎产品外,还通过子公司经销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别的企业生产的轮胎产品。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贸易收入为28,553.87万元。

  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轮胎产品的价格同比增长24.22%,环比增长8.38%。

  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四项主要原材料总体价格同比增长9.51%,环比增长0.22%。

  2、前述经营数据来源于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数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名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性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董事会之日止。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3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的议案》,赞同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性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委托理财的目的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性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

  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具体委托理财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依据公司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不影响企业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回收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

  公司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受托方为财务情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且盈利能力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合作主体。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61.73亿元,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权益为107.30亿元,本次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为15亿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利利益的5.73%、13.98%。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基于自身管理金融实物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实物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公司购买的理财确认为以公允市价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将其计入“交易性金融实物资产”科目。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能有效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赞同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3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上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2、资金额度:有效期限内,不超过300,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期间。

  6、授权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执行副总裁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相关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控业务风险。

  2、公司基于规避风险的目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尽量规避可能会产生的履约风险。

  4、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可能会产生的汇兑损失。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一定会计核算。

  经核查,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能控制的。

  经核查,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24)、《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2-02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袁仲雪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议案10、议案11:作为公司董监高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别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5:30之前送达或传线)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关注防控政策,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2)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测量体温等相关工作,如查验结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则不得现场参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07日(星期四)至04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同日披露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4月14日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详细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一)投资的人可在2022年04月14日(星期四)16:00-17:00,利用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的人可于2022年04月07日(星期四)至04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含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合计716,801,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累计质押386,111,111股,占其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53.87%。

  2022年4月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完成解除质押手续,由此导致实际控制人袁仲雪先生控制的股份质押情况出现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目前暂无后续质押的计划,如后期有相关计划,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1: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是袁仲雪控制的企业,袁嵩为袁仲雪之子,杨德华为袁仲雪配偶。因此,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袁嵩、杨德华是袁仲雪的一致行动人。

  注2: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2人)。会议由董事长袁仲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2-027)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6、《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28)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22-029)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2-03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2-031)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2-032)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021年度,根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公司发放薪酬及津贴共计830.52万元(税前)。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保险”)。详细情况如下: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临2022-033)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2-034)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35)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36)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四项、第六项至第九项、第十一项至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六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第二项至第八项、第十项至第十二项、第十八项至第二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提前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豪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日常正常经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公平合理,亦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激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为公司业务稳定增长提供了动力,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审议事项与公司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相关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

  与会监事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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